目的與意義:主要監測環境中污染物的分布和濃度現狀,環境質量監測數據能準確、及時、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現狀及發展趨勢,為環境管理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、環境規劃及研究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等提供科學依據。
分類:主要包括地表水環境、地下水環境、環境空氣、聲環境、土壤環境的質量監測。
【國家政策】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主席令第九號)
2、《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》(環發[2015]20號)
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(主席令第四十八號)
【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內容及指標】
【主要標準】
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 3838-2002)
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T 14848-2017)
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 3095-2012)
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096-2008)
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
《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15618—20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