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與意義:企業自行監測是指企業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,為掌握本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等情況,組織開展的環境監測活動。
開展方式:企業可依托自有人員、場所、設備開展自行監測,也可委托其他檢(監)測機構代為開展自行監測。
【國家政策】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主席令第九號)
2、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(試行)》和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(試行)》(環發[2013]81號)
3、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》(部令第31號)
【企業自測內容】
【主要標準】
有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優先執行,其余主要參考以下標準:
☛污染物排放標準
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
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
《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22337-2008)
☛環境質量標準
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 3838-2002)
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T 14848-2017)
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 3095-2012)
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096-2008)
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
《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15618—2018)